国外基站管理带来的四点启示
[摘要] 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移动通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基站作为移动通信的重要基础设施,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显得日益重要。

在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移动通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基站作为移动通信的重要基础设施,如何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显得日益重要。参鉴发达国家在基站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其管理特点,对我国基站管理工作带来几点启示。


美国:在线系统成熟

美国基站建设和运营主要管理部门是联邦通信委员会(FCC)。申请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申请的提交、授权、投诉与进度查询工作。相关系统主要有三个:一是注册码申请系统,该注册码为在线处理所有流程的唯一识别码;二是通用执照系统,为提交设台申请的在线填报系统,根据所申请的业务分类引导申请人完成申报程序;三是基站建设通知系统,这是一个集基站建设计划通知、征求意见、信息填报、多方互通、申报信息查询反馈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沟通平台。

FCC授权监管职能大多实现了在线办理,涵盖设备管理、业务授权、用户投诉、灾害发布、意见征求、缴费等领域。同时,它还提供执照信息的公开查询渠道——FCC License View,这是一个专门查询的网站,可查询不同业务对应的执照数量、不同持有人所拥有的牌照数量、即将到期的牌照数量等内容。


英国:制定建设标准

在英国,基站许可由通信办公室(Ofcom)颁发。2003年英国《通信法》颁布实施后,基站建设仅需要事先认可(prior approval)。规划当局在收到运营商“事先认可”申请后56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低于15m的通信塔杆,可以按照简化程序办理;在非敏感区小规模的改扩建是豁免管理的。

为保障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质量,英格兰制定了《英格兰移动通信网络建设良好实施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规划当局、移动通信运营商等参与人的职责,明确了规划的程序和争议解决措施等内容。

除在线申报系统之外,Ofcom还搭建了移动通信基站信息查找平台(Sitefinder),为社会公众获取移动运营商基站数据提供了桥梁。此外,Ofcom还提供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测量服务,关注基站电磁辐射是否低于国际标准。


加拿大:严格授权管理

在加拿大,移动通信基站设置实行严格的授权管理,正式授权以无线电牌照的形式发布,加拿大工业部(Industry Canada)为牌照发放的唯一授权单位。此外,基站建设地的频率管理机构及当地政府也在基站设置流程中起到了关键的补充作用。

加拿大基站设置条件包括:站址共享、意见征求、电磁辐射、环境法案的要求、航空航天安全等。加拿大工业部将以上所有要求以一张认证书的形式逐项列出,并要求申请人在提交基站设置申请材料时将本认证书一并提交,作为发放基站牌照的重要前提条件。

同时,根据基站建设是否需要征求意见采用不同的申报流程,要求提供全面的数据信息,否则可能会导致牌照发放的延误。加拿大监管部门规定执照持有人每月对基站数据在网上平台进行更新,新建基站的技术参数要在运行前提交。此外,当现有的无线电基站参数有修改时,持牌人必须提供最新的技术信息。


欧洲:特定类型豁免

欧盟许多国家的规划管理部门出于景观等因素考虑了豁免,如奥地利规定在屋顶架设低于2m的天线豁免管理,法国规定建设高度不大于12m的天线塔豁免管理;一些国家对特定类型的设施豁免管理适用简化程序,例如,塞浦路斯规定在室内建设天线的豁免管理,西班牙的Galicia架设微基站适用简化程序;有的国家规定站址共享豁免管理,如挪威。此外,希腊和意大利规定,基站发射功率低于一定标准时,适用简化程序。

同时,欧盟有许多国家要求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建设基站前,应将有关信息通知公众,听取意见,有的还要求相关管理部门在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有关信息。还有的国家要求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监测。例如,塞浦路斯要求运营商委托监测机构对所有基站每6个月监测一次,并在网站上公布监测结果。希腊规定每年测量20%的发射设施;法国对特定区域进行专门的监测,并公开监测结果。


对我国基站管理的启示

一是推进分类管理,部分类型豁免。基站的分类方式很多,根据建设类型划分包括自建型基站和附建型基站;以覆盖类型划分包括室外宏基站、室外分布系统和室内分布系统;还可以根据基站高度、位置、功率等进一步细分。未来基站部署的方式将更加多样,其建设规模也将超过传统基站,对基站的管理需要适应新型部署方式的发展变化。许多国家都有针对某些类型的基站简化管理流程甚至豁免管理的案例。由于考虑影响因素的不同,各国豁免管理的规定差异非常大,难以直接借鉴,有必要开展专题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基站管理实际的豁免政策。笔者建议对于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站进行豁免管理,对于低于15m的街道站采用简化程序的审批方式。

二是形成联动机制,简化设台审批。涉及基站管理的主要政府部门有无线电管理部门、环保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园林绿化、公路、规划、国土、住建、市容市政等,其中无线电管理部门、环保部门为基站管理的直接审批部门,园林绿化、公路管理部门为占用公共用地的审批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同管理部门,无直接审批权限。从目前情况来看,相关管理部门基本均有融入基站设置的管理流程,但是部门之间并没有形成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了更好地实现基站设置的有效管理,建议理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的管理体系及管理权限,防止多部门审批监管及多层次监管,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结合我国的管理实际,可以采用单一部门归口管理的模式,由一个政府部门作为基站建设审批的入口和收口部门,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是创新科普宣传,消除公众疑虑。当前,公众对基站电磁辐射问题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部分公众存在恐慌心理,排斥基站建设。对此,在规范基站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创新科普宣传的机制、方法,加强正确舆论引导。由于单靠运营商或政府的宣传已经无法让公众满意,建议相关部门牵头成立专门的科普宣传与指导机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宣传的主体;通过多种媒体,采用竞赛、宣讲等多种形式宣传电磁辐射知识;让数据说话,通过横向对比(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电磁辐射标准对比)、纵向对比(与其他日常家用电器对比)等方式消除公众的误会。只有信息透明,社会公众才能理性对待基站的选址与设置,消除不解和误会。

四是健全公众参与,推动信息公开。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建议基站管理部门在基站建设管理过程中考虑公众参与的要求,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公众参与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要推动信息公开,具体包括基站建设信息的公开和合法基站信息的公开。

基站建设的信息公开是指运营企业在居民区建设基站前的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对象是拟设站位置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居民。可以由政府部门统一制定基站建设的信息公开流程制度,在公开的方式上可以与市政或物业部门合作,保证居民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且有顺畅的意见反馈渠道。

合法基站授权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利用网上平台将具有合法执照的基站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英国的经验显示,民众更愿意获取其居住区附近的基站信息,因此,可以提供基于位置查询的基站执照信息平台。此外,还应该在查询平台上整合投诉的功能,提供给民众投诉的渠道。合法基站的信息公开有助于消除公众的疑虑,维护合法基站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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